
近年来,丽江市结合实际,始终把注重制度创新、和谐发展、健全机制、村民联防、挂钩联系、属地管理、僧才培养等贯穿于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工作全过程,努力建机制、抓创新、促和谐,不断建立健全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推进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工作不断迈出新步伐。
建机制
丽江市地处滇、川、藏三省(区)交汇区,是古代“南方丝绸之路”和“茶马古道”的重要通道。全市总人口128万人,在12个世居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中,藏族人口5359人,信仰藏传佛教信教群众近7.13万人。全市共有12所藏传佛教寺庙和5个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藏传佛教寺庙和信教群众主要分布在古城、玉龙、宁蒗3个县(区)12个涉藏乡镇,是云南省最大的涉藏地区。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精神,按照“突出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的要求,在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基础上,丽江市相继组建成立了藏区(藏传佛教)工作领导小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工作指导小组,成立了市(县)两级寺庙管理机构,同时,在扎美寺、指云寺、文峰寺、福国寺成立驻寺办公室,明确专人驻寺,加强寺庙管理。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藏传佛教界重点寺庙和代表人士制度,形成了所有联系藏传佛教界人士的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走访调研,并向专门机构报告联系情况的工作格局。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在统战、宗教、公安、国安、规划、住建、教育、卫计、工商等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责任和工作目标。通过实行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探索落实属地管理、依法管理和社会化管理的具体举措,构建起了依托属地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寺庙管理工作机制。
2003年,全市12所藏传佛教寺庙以成立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为契机,把“政治上跟党走、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管理上有能力、关键时候起作用”的僧尼推荐到寺管会,充分发挥爱国爱教人士的积极性和在寺庙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在制定出台《藏传佛教寺庙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寺庙民主管理评议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全市寺管会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了市、县(区)两级藏传佛教僧人信息库建设。自2011年起,丽江市委还将藏传佛教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抓创新
“丽江市制定出台的藏传佛教《僧尼僧籍管理办法》《学经班管理办法》《和谐寺庙评比办法》,在云南省乃至全国藏区藏传佛教管理领域来说,是一个首创,必将为其他藏区提供宝贵经验。”中央藏传佛教寺庙管理调研组在丽调研期间,高度评价丽江市在藏传佛教寺庙民主管理方面有创新、有经验。希望丽江市进一步做好完善提升总结,在全国藏区有效管理藏传佛教寺庙工作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针对一些部门认识上存在的问题,在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中,丽江市不断创新方式,结合“开展一次科学发展读物进宗教场所活动;开展一次民族宗教知识专题学习;开展一次理清思路、加快发展大讨论;开展一次走访调研活动;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开展一次走访调研活动;开展一次典型案例教育、树立一批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典型”的“七个一”活动,深入开展了以“科学发展进庙堂、民族宗教知识进支部、民族工作促发展、宗教工作促和谐”为主题的“双进双促”实践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始终贯穿于依法、民主和社会管理的全过程。始终坚持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独立自主自办的做法,充分调动了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各族同胞自觉服务发展大局,热情参与各项社会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为切实加强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和爱国爱教民主人士的培养工作,丽江市结合实际,以寺管会成员和中青年骨干为重点培训对象,坚持政治培养和提高宗教学识相结合,每年积极向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宗教局、佛学院分期、分批加大学员输送力度。积极配合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云南佛学院、迪庆藏传佛教分院开办藏传佛教新型学衔班,拓宽僧尼学经渠道,同时做好藏传佛教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目前,全市取得藏传佛教经师资格的僧人有21人,取得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拓然巴学衔的2人、智然巴学衔1人、禅然巴学衔2人。
作为藏传佛教寺庙民主管理方面的一项重要内容,丽江市切实把寺庙治安一并纳入村委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为及时发现和处理解决好寺庙安全隐患,形成了村委会主任每日巡查寺庙的常态机制。特殊重要时期或举行大型佛事活动期间,组织民兵联防队24小时不间断巡逻,每月还坚持对寺庙文物开展一次复查工作,确保文物万无一失。
通过严格僧尼定员管理、做好藏传佛教寺庙审批登记工作、加强对僧尼跨地区从事宗教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寺庙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寺庙民管会班子和佛教协会建设,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寺、管活动的长效机制。
促和谐
“四个《办法》”出台以来,按照《藏传佛教和谐寺庙评比办法》和相关工作通知要求,丽江市在云南省率先启动开展了“和谐寺庙”“和谐村社”评比活动。围绕“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目标,通过采取各县(区)藏传佛教寺庙和藏族聚居村社自评,市、县(区)考评小组考评验收等方式,在全市藏传佛教寺庙、藏族聚居村社和信教群众聚居村社中评选出了一批“和谐寺庙”与“和谐村社”,有力地促进了全市藏传佛教寺庙和信教群众聚居村社的和谐发展。
为深入推进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不断总结应用和谐寺庙创建过程中的新经验、新做法,2017年,丽江市在国家级“和谐寺观教堂”——指云寺,启动并着手开展了以“一面五星红旗进寺庙、一块法治宣传展板进寺庙、一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画进寺庙、一本法规知识手册进寺庙、一份和谐承诺书进寺庙、一场交心谈心活动进寺庙、一次安全大检查进寺庙”为主要内容的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七个一”进寺庙活动。该项活动的开展,成为丽江市巩固提升寺庙民主管理成果,助推民族宗教和谐发展,持续探索和不断深化本地区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延伸。今年初,丽江市还结合新时代发展要求,通过举办首届“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题讲经交流活动,深入挖掘并弘扬藏传佛教经典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在全市藏传佛教界大力倡导学修之风,聚集推动和谐发展的正能量。
为促进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维护好团结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丽江市先后编制完成了《藏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规划》(2010—2012)和《2010—2020年涉藏地区项目建设规划》,并不断加快推进涉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在涉藏地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扶贫攻坚、民生事业和宗教团体民主管理与建设等方面补齐短板、集中发力,努力推动涉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期间,在全市涉藏乡镇共投入资金7149.64万元,累计实施民生工程项目142个,不断改善提升了涉藏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使涉藏地区群众和寺庙僧尼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为涉藏地区民族团结、和谐、发展与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不断改善大环境,注重制度创新、和谐发展、健全机制等做法,使丽江市在持续深化推进藏传佛教寺庙民主管理过程中,逐步实现了“完善内部管理,促进宗教自身和谐;增加包容理解,促进宗教之间的和谐;加强研讨交流,促进市内外宗教的和谐;鼓励宗教参与社会事业,促进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坚持依法管理,促进宗教活动的和谐;落实宗教政策,促进宗教与党和政府的和谐”的“六个和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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